新闻中心back

太原市开展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活动,鼓励“换房人、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”三方积极参与,通过一二手房联动,激活市场并满足刚需及改善性住房需求。该项目适用于已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所有者。活动三方达成置换意向后,换房人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挂牌出售旧房且同步锁定新房源,规定期限内旧房未售出可解约退款。该活动还引入“直接收购”模式,助力住房改造和多样化居住选择。

关于开展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活动的通知

图片


图片


图片


Copyright 2015-2023
山西扶摇而上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版权所有
晋ICP备15006409号     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635号